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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8月1日起,戒菸服務合約醫事機構於提供戒菸服務時,應查核服務對象之健保卡 是否與本人相符,並登錄健保卡及上傳,未登錄健保卡並上傳者,國健署將追扣該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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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對於108.8.1-109.2月未100%過卡或部分過卡之藥局,已親自發公文提醒,有收到國健署公文的話,記得看喔!!!

再次提醒如下:
📣自109年7月1日起之戒菸服務案件,未登錄上傳者,一律依契約規定扣款。
📣若109年7月1日起半年內有二個月(含)上傳率低於9成之機構,將追扣109年6月30日前未登錄上傳之戒菸服務案件費用。
📣上傳率持續維持9成以上之機構,109年6月30日前未依規定登錄健保卡並上傳健保署者之案件,不適用契約書第4條第3項之扣款規定。
📣可補登過去未上傳成功之筆數(能補登幾個月就幾個月),萬一日後真的被扣款,可以少扣一點。

藥局解決方式之建議:
🔔儘速詢問您的系統商,您執行戒菸服務過健保卡是否有上傳成功(不是過卡就可以,資料要上傳成功)。
🔔系統商要調整的欄位(如照片)國健署作業須知的附錄七第一大點,「就醫類別」及「保健服務項目註記」是否已調整正確。如您的系統商有疑問,可直接與國健署02-25220592聯絡。
🔔建議您的系統商下列事項,避免日後如國健署勾稽不到被扣款,就很冤了。
1.能否設計欄位讓您可以自行看出,過健保卡後是否有上傳成功。
2.軟體元件過期的彈跳提醒(元件過期也有可能導致過卡成功但資料沒有成功上傳)。

國建署網站:https://ttc.hpa.gov.tw/Web/Essential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