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4代轉食藥署公告
一、有關舊制雙鋼印口罩回收作業,因應換貨機制變更,先行暫緩執行。
二、有關口罩實名制瑕疵口罩換貨機制變更如下:
1️⃣舊制口罩:目前先不回收,將由衛福部健保署列出尚有庫存藥局/衛生所,提供民眾前往換貨舊制口罩或加利口罩。
2️⃣新制口罩:
(1) 110年1月,針對已開封尚有8片(含)以上之換貨,請藥局確認後,採「以包換包」方式換貨,至8片以下者則請藥師留下民眾聯絡資訊,並請民眾先保留口罩。不得拆包換貨。
(2)如民眾仍有異議,請藥局留下其聯絡資訊回報衛福部食藥署。
(3)後續細節將於1/7指揮中心會議之討論結果再行通知。
三、目前已接獲不少藥局反應收到口罩缺包事宜,敬請藥局收到口罩先行盤點收件數量再行販售,以避免後續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