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IP

衛生福利部來文:「市售包裝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及特定疾病配方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0年4月27日以衛授食字第1101300484號公告廢止,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關鍵字搜尋(訴銷、廢止許可證;藥品品項異動;價格調整;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藥品包裝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