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IP

戒菸補助用藥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部分負擔

關鍵字搜尋(訴銷、廢止許可證;藥品品項異動;價格調整;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藥品包裝變更)

戒菸補助用藥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部分負擔

現行「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規定「個案應繳交輔助用藥之部分負擔,其額度如附錄四」,收費金額每次上限新臺幣200元整。

為增加誘因鼓勵吸菸者戒菸,減輕其經濟負擔,自111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並刪除「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附錄四之「戒菸輔助用藥部分負擔」。

新修訂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作業須知」及修正後對照表下載:
「菸治療與管理網站-新版作業須知」:https://ttc.hpa.gov.tw/Web/Essentials.aspx
「醫事機構戒菸服務系統(VPN系統)-檔案下載專區:
https://pportal.hpa.gov.tw/Web/Notice.aspx


如有疑義,請洽國民健康署戒菸治療與管理窗口(02-235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