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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第二次「全民健康保險提升醫院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新進醫院及藥師資格申請不通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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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第二次「全民健康保險提升醫院用藥安全與品質方案」新進醫院及藥師資格申請不通過原因綜整如下。

類別

原因

照護紀錄內容不符

  1. 病例書寫大多為藥歷流程敘述說明。未提出醫令問題與建議方案,或與醫師討論後修改處方等。
  2. 雖然有符合行政審查, 但所檢附的記錄 SOAP無法呈現藥師有評估或介入行為。
  3. 所檢附藥師照護紀錄格式為整理過的報表表格,無從確認個別病人完整資訊。
  4. 部份照護介入原因為重複藥理作用或交互作用,但實際上仍可能因病情需求必須併用,無從確認藥師是否針對相關疑義進行評估。
  5. 所有介入案件,醫師皆維持原處方 (未接受藥師建議);建議應再斟酌介入內容,必要時應先與醫師充分溝通共識,再行建議與照護紀錄。

照護紀錄不足規定之筆數

藥事照護紀錄有一筆重複,實際僅有19筆紀錄,不符合至少20筆門診或住院病人實際照護紀錄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