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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中藥實習指導教師培訓暨認證及中藥實習場所遴選建置計畫」Q&A(第二版)

關鍵字搜尋(訴銷、廢止許可證;藥品品項異動;價格調整;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藥品包裝變更)

項次

提問人身分

問題分類

Q

A

1

藥學生

中藥實習制度

中藥實習的總時數需要多少?

依據「藥學教育中藥實習辦法」規定,實習時數累計至少160小時;實習場所不限一處,每一場所至少實習80小時。

3

藥學生

中藥實習制度

學生去實習的條件及資格?

實習生須至少完成「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1/2學分數為原則。

3

藥學系老師

中藥實習制度

若以兩次進行中藥實習,則實習場所的類別(醫療院所、社區藥局、中藥販賣業、製藥廠)選擇是否有特殊規定(例如兩次皆須同一類別)。

依據「藥學教育中藥實習辦法」,並無規定必須為同一類別,且實習場所不限一處,只每一場所至少實習80小時。

4

藥學系老師

中藥實習制度

根據『藥師從事中藥製劑製造供應及調劑應修習中藥課程標準』第三條的說明。一百零九學年度起入學公立或私立大學藥學系學生,若未來執業時將不會進行中藥相關的業務,則中藥課程及中藥實習的修習是否為必須完成的。

如果往後執業時將不會進行中藥相關的業務,中藥實習的部分就非必須完成。

5

藥學系老師

中藥實習制度

在時數、場域和師資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中藥實習的時數是否確認可與現行的其他實習(例如藥學或社區藥局實習)之時數重複認定。

如社區藥局藥師同時具有社區藥局實習指導資格、中藥實習指導資格,該藥局也獲得中藥實習場域認證之情況下,學生於該藥局完成實習之時數,且藥師之教學內容需為社區藥局中藥執業之實務,則可同時採認為社區藥局實習時數與中藥實習時數。若實習時數安排並非全數為中藥實習時數,則依實際教學分配,開立其時數證明。

6

藥學系老師

中藥實習制度

目前規劃的中藥實習師生比為1:2。若同一實習場所有同時進行中藥及非中藥實習,則中藥實習的師生比計算是否應排除其他非中藥實習的學生人數。否則,可能會導致中藥實習與現行其他實習間的排擠效應?

如同一實習場所同時具有中藥實習及其他實習指導資格,師生比12為個別計算,如中藥生可收2位,其他實習亦可收2位,無所謂的排擠效應。

7

醫院藥師教學負責人

中藥實習制度

請問場域實習時數80小時,是否可包含於藥師醫院640小時的實習時數之內,或必需另計?

中藥實習可內含於其他實習中,故中藥實習80小時可內含於原640小時或依醫院規劃另外增加時數。

8

中藥實習指導教師

中藥實習制度

中藥實習應指導的內容?

實習內容應包含下列該所屬場域規範項目:

一、  中醫醫療院所:中藥法規實務課程、中藥藥品管理課程、中藥飲片辨識實務、中藥處方調劑實務等項目。

二、  中藥製藥廠:GMP作業管理實務、品管實驗室作業實務、中藥品保作業實務、中藥法規藥品查驗實務等項目。

三、  社區藥局:社區藥局經營管理與法規實務、中藥調劑或供應、中藥相關產品及健康諮詢、社區公共衛生及中藥藥事照護等項目。

四、  中藥販賣業:中藥()之進口、批發與零售、中藥材之辨識與炮製、貯存、中藥販賣業經營管理與法規實務等項目。

實習內容應包含上列該所屬場域規範項目,且至少規劃60小時,其他各項課程訓練時數可依各執業特色,彈性調整至每一場所規範時數至少80小時。

9

藥學生

實習師資問題

實習師資可能會有中藥行指導,但很多並沒有教學經驗,不知道有沒有一套標準可以讓中藥實習指導教師們遵行或參考?

有關中藥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中藥實習指導教師培訓暨認證要點」說明培訓課程內容需如下:

一、  提升教師教學技能培育課程(400分鐘)

(教育理念或人文素養。

(倫理與藥事相關法規。

(教學技巧與評量。

(溝通、諮詢及輔導。

(藥品資訊之收集、分析與傳遞。

(實習教學經驗分享。

二、  中藥實習教案試作與討論課程(400分鐘)

(製作教案技巧。

(教案試做(主題如中藥材辨識、中藥不良反應及不良品通報)

(教案演練。

(實習教案探討與改進。

依規定完成「提升教師教學技能培育課程」以及「中藥實習教案試作與討論課程」,經台灣藥學會或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認證,始為培訓合格之中藥實習指導教師。

10

藥學生

實習師資問題

老師們都是專業人員嗎?還是有些是診所助理的職位呢?

於中醫醫療機構(含中藥局)、社區藥局(兼營中藥)、中藥製藥廠或中藥販賣業從事中醫藥相關業務滿兩年之藥師或中醫師,須完成「提升教師教學技能培育課程」以及「中藥實習教案試作與討論課程」,始為培訓合格之中藥實習指導教師。

11

醫院藥師教學負責人

實習師資問題

已取得中醫醫學教育學會的中藥學指導教師資格的藥師,可直接認定。請問需要換證,或直接採用該證書即可?

已取得中醫醫學教育學會的中藥學指導教師資格的藥師,直接採用該證書即可。

12

藥師

實習師資問題

如果執業單位為一般家醫科診所的門前藥局,沒辦法帶中藥實習生還能報名中藥實習指導教師課程嗎?

中藥實習指導教師課程是針對收中藥實習生而開設,如所服務的單位若無法收中藥實習生,不符合此課程的報名要求,無法參加此課程

13

藥學生

實習場所問題

中藥實習的場所有哪些?

實習場所可為聘任中醫師或藥師執業之中醫醫療院所、中藥製藥廠、社區藥局(兼營中藥)或中藥販賣業四個場域。

14

藥學生

實習場所問題

實習的地方請問是透過什麼管道才可成為實習場所?

於中醫醫療院所、社區藥局(兼營中藥)、中藥販賣業及中藥製藥廠從事中醫藥相關業務滿兩年之藥師或中醫師經由師資培訓認證後,該場所即可向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申請中藥實習場所遴選,由中藥實習場所遴選小組委員執行遴選作業。遴選委員依「中藥實習場所遴選基準」書面及實地審查通過後即可成為中藥實習場所。

15

藥學生

實習場所問題

如果不經過學校,自己找到可以中藥實習的場所並實習,實習的時間可以算作實習時數嗎?

實習場所內需有一人()以上具有效中藥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且具以下條件之一,得成為中藥實習場所:

(中醫職類教學醫院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或中醫醫院評鑑合格之醫院,或衛福部公告之中醫負責醫師訓練主要訓練診所,認證年限依核發單位公告為準。

(通過「中藥實習場所遴選要點」遴選合格之中醫醫療院所、社區藥局、中藥販賣業或中藥製藥廠。

16

審查委員

實習場所問題

中藥局及中西藥局如何判斷?

中西藥局的判定:

一、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設立。(藥事法第34)

二、於各縣市登錄中藥執業藥局執照經營事項包含中藥調劑、供應或兼營中藥零售。(藥事法第35)

中藥局判定:

一、於各縣市登記取得中藥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或於各縣市登錄中藥執業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設立。(藥事法第34)

二、藥局執照經營事項僅中藥調劑、供應或兼營中藥零售。(藥事法第35)

17

審查委員

實習場所問題

實地訪視的委員組成為何?

實地訪查的遴選組成一組為3人,一位是被遴選單位所在地地方公會代表、一位是學校代表、一位為遴選場域專家代表。

18

審查委員

實習場所問題

場域遴選的評選標準?

各受評機構依「中藥實習場所遴選基準」所列專屬條文及評量項目辦理

,遴選基準中必要項目審查均達「符合」,且於組織管理、設施管理、藥品管理、專業服務、教學條件任一部分之項目「符合」比例達70%以上認定為合格。

19

藥學生

實習場所問題

想請問一般以西醫藥為主的藥局,但其也有在販售部分中藥材(例如藥膳包、科中、防蚊中藥配方.....),這樣也可以成為中藥實習的場域嗎?因為如果是單純賣中藥的場所,大部分都是製造商,很少看到有藥師只以賣中藥為主的。

只要是有販售或調劑中藥之藥局皆可成為中藥實習場所領域,惟仍需經過師資培訓及場域認證才能帶中藥實習生。

20

醫院藥師教學負責人

實習場所問題

遴選基準表內有關於調劑中藥飲片跟中藥材辨識,由於醫院目前只有科學中藥,完全不會有中藥材,這樣會影響場域認證嗎?

遴選基準表內所提中藥材飲片的部分,表內敘述為調劑中藥製劑或中藥材飲片,非兩者皆為必備,再者是具有中藥材真偽鑑別教材,教材分為書籍與實物兩種,兩種備一即可。

 

21

遴選委員

實習場所問題

於疫情期間進行訪視,是否對於防疫有特別規定?

若是發布疫情警戒第三級,則後續查訪都改為書審,不到現場;但若維持現階段,還是可到現場訪查,一般防疫措施即可,並以實習生工作點為主。

22

藥學生

其他

中藥實習一定得用中文?

由於涉及中藥材的部份,故以中文為主要教學語言。

23

藥學生

其他

請問未來有哪些工作場域是需要中藥實習證明的嗎?

中藥製劑之製造、供應及調劑有關之中醫醫療院所、中藥製藥廠、社區藥局(兼營中藥)或中藥販賣業會需要中藥實習證明。

24

藥學生

其他

去外縣市實習須要負擔金錢嗎?

實習收費標準依各校或實習單位另訂之。

25

藥學生

其他

如果是有參與實習,但因不可抗之因素而終止,那未來幾年是否會有機會補齊不足之時數?

如畢業後想補足實習時數,由執業地點的地方公會處理,地方公會與藥學系將配合分配。

26

藥學生

其他

要拿到藥師執照一定要先中藥實習160小時嗎?若沒參與對於往後的藥師生涯有什麼影響?

如果之後執業時將不會進行中藥相關的業務,中藥實習的部分就非必須完成。對於之後藥師生涯亦無太大影響。

27

藥學生

其他

請問具有「藥師執照」,且在校期間修滿17個中藥課程學分及160小時中藥實習,未來從事中藥方面的業務(如製造、供應、調劑),與領有「中藥商執照」的中藥從業人員有哪些差異之處?

中藥商執照之中藥從業人員,依「藥事法」規定,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經營以下業務:中藥材及中藥製劑之輸入、輸出及批發;中藥材及非屬中醫師處方藥品之零售;不含毒劇中藥材或依固有成方調配而成之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

而經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領有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證明文件;並經國家考試及格者,才得以執行中醫師處方藥品之調劑之業務。

具有「藥師執照」,且在校期間修滿17個中藥課程學分及160小時中藥實習之藥師,即可執行上述中藥業務。

28

藥學生

其他

每天實習的時間長度?

依各校或實習單位之規定。

29

藥學生

其他

選定實習地點後之後需要面試嗎?

依各校或實習單位之規定。

30

藥學生

其他

中藥實習場所會如何分配?

依各校之規定。

31

藥學生

其他

學生選擇實習場所的地點是以學校所在地還是學生住所所在地?

依各校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