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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執行藥事服務計畫 開跑

關鍵字搜尋(訴銷、廢止許可證;藥品品項異動;價格調整;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藥品包裝變更)

◎文/苗栗縣記者顏群芳


苗栗縣藥師公會連續七年與衛生局共同合作,承接今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執行在地藥事服務計畫」,並於3月23日召開首場籌辦會議,商討照護內容與醫藥轉介等事宜。
衛生局長張蕊仙和藥政科長簡素華感謝藥師的努力,在疫情期間協助口罩、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的配送及藥事照護上對民眾的服務,都有很好的成績,還被邀請去中央單位做示範觀摩,很謝謝大家的付出。


回顧去年度執行的成果,在用藥配合度、判斷性服務、機構式照護、送藥到府、醫療院所與社區藥局雙向轉介人次等各項指標,全都達成預設的目標。其中以用藥配合度諮詢服務ARMS量表來看,在藥師介入前,民眾的平均配合度為33.4分,經過藥師的衛教諮詢後,民眾的用藥行為有顯著的改善,分數進步到17.9分,顯示在藥師苦口婆心的專業指導之下,確實能改變民眾的用藥行為,提升服藥的順從性。


今年食藥署計畫,一樣可執行社區式和機構式的藥事照護,其收案條件共包括六大項,分別是⑴具有2種(含)以上慢性病。⑵使用慢性病處方,且藥品成份達5種以上者。⑶領有2張(含)慢性病連續處方箋。⑷使用特殊劑型或操作技巧複雜之藥物。⑸疑似有ADR/藥物過敏風險之個案。⑹廢餘藥品項數大於28天(含)。


會中針對今年並給付的社區式用藥整合服務經費,從去年度的一個人次300元,提升到400元,且後續第7與第14天的追蹤,還能請領各100元的費用,怕會有超出預算之虞而提出討論,苗栗縣藥師公會理事長梁文翰提醒,健保署也有相關類似的「全民健康保險提升用藥品質之藥事照護計畫」可供藥師來執行,若是收案條件符合⑴跨院所處方用藥品項達十種(含)以上,且尚在服用者。⑵同時持有三張(含)以上跨院所且在有效期內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者。⑶經醫師主動轉介或保險人分區業務組認定需要藥師專業輔導者。都可改用健保署的計畫來申請經費,採用多點開花的策略,能讓受益的民眾數目增加,提升整體照護覆蓋率,增進民眾的健康福祉。


今年預計在4月16日舉辦8小時的招募培訓課程,歡迎各位藥師能踴躍參加,一起為民眾的用藥安全盡心力。

↑苗栗縣藥師公會承接今年度食品藥物管理署的「執行在地藥事服務計畫」,並於3月23日召開首場籌辦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