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來文,因應流行性疾病用藥需求,為確保相關藥品之正常供應及 使用,請貴會協助轉知地方公會及所屬會員,加強向民眾 宣導,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近期流行性疾病用藥需求增加,本署於112年 8月 2日即函請相關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預先盤點及整備相關藥品及其原物料之庫存,並於 112年 12月 1日函請相關藥品許可證持有藥商增加相關藥品之供應,以確保臨床端藥品供應無虞,本署並持續監控藥品供應狀況。
二、為確保藥品正常供應及使用,請貴會轉知所屬會員:
(一)協助向民眾加強宣導下列事項:
1、民眾購買指示藥品應適量,無需大量囤積。
2、切勿轉寄或攜帶大量藥品至國外,以避免觸犯當地法規。
3、口服抗生素藥品為處方用藥,應有醫師處方始得調劑供應。
(二)不得無醫師處方販售口服抗生素藥品,本署已請衛生局列入查核重點。
三、另請貴會協助留意藥局相關藥品販售情形,如有嚴重異常趨勢,再請儘速通報本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