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高階證書到期換證作業
說明:
一、藥事人員戒菸衛教師高階證書效期為六年,換證辦法已於105年度公告實施,藥事人員須於證書效期屆滿前取得12積點(實體課程積分至少6點,其他積分至多6點)方可進行換證作業,您目前的積分累積狀況及證書到期日等相關資訊,請參高階證書或進入「二代戒菸藥健康」臉書粉絲團的“網誌” 查詢107.12.21的貼文(須使用桌機或筆電)。
換證積點累計方式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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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體課程積分 |
其他積分 |
是否可換證 |
方案一 |
6 |
6 |
V |
方案二 |
9 |
3 |
V |
方案三 |
12 |
0 |
V |
方案四 |
3 |
9 |
X |
方案五 |
0 |
12 |
X |
- 換證對象及申請期間:
1.107年未完成換證者
(1) 101年取得高階證書之藥事人員未於107年度完成換證者,依現行換證作業須知之規定,可延長半年,請於108.6.15前補足所須之積分數並提出申請。
(2)截止收件後本會將統一進行審查作業,並於7月上旬寄出新的高階證書及簡訊通知通知【須重新與國健署簽約,方得繼續執行戒菸服務】。
2.108年度到期者,須於108.11.29前達換證標準並提出申請。
(1)11月底截止收件後,本會將統一進行審查作業,符合換證資格者,將於12月下旬寄出新的高階證書及簡訊通知【不須重新與國健署簽約,得繼續執行戒菸服務】。
(2)未符合換證資格者,藥事人員不得再執行戒菸服務;惟依作業須知規定(附件三 https://reurl.cc/M6lrW ),得延長半年取得教育積分,並重新與國健署簽約後,方得再執行戒菸服務。
- 換證申請須繳交文件:
- 附件一、換證申請表(必要文件) https://reurl.cc/5DAjy
- 附件二、戒菸服務法制教育-回復單(必要文件,需印出親簽) https://reurl.cc/yD3pl
- 其他積分證明文件(非必要文件。若學分尚未登錄者須檢附;若學分已登錄者,則無須檢附)
- 繳交方式:
- 私訊「二代戒菸藥健康」臉書粉絲團。
- Email信箱:sanguine228@gmail.com或rebecca6717@gmail.com。
- 紙本掛號郵寄:10452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67號5樓「戒菸高階換證申請」收
- 傳真:02-2599-1052
***請於繳交後來電02-2595-3856#7向薛小姐或高小姐確認是否收到,以確保您的權益***
- 高階證書到期未辦理換證者,須再次參加「戒菸衛教師高階培訓課程」,並通過課後測驗、完成課外實務訓練、繳交心得報告及經國健署或其委辦單位評核通過後,方可再次取得高階證書。
- 國民健康署近期修改換證作業須知中,俟確定後將另行公告。
敬請加入「二代戒菸藥健康」臉書粉絲團,並將追蹤狀態從預設值設定成“搶先看”,日後有符合換證積分之相關課程,都會公告於粉絲團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