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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藥事照護🏠】各縣市藥師公會辦理「居家藥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以下稱本課程)意願調查與申請辦法(113/8/6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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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政策,經本會於113718日第22次常務會議決議,開放各縣市公會依規範辦理「居家藥事照護藥師培訓課程」,以增加培訓量能。

一、課程辦理申請方式:

         1. 填寫「各縣市公會辦理規劃調查表單」:https://reurl.cc/bY6knX,調查期限至113815()止,逾期將不再受理。

         2. 於開課一個月前填妥並提交「課程辦理申請表」及講師與助教學經歷。

         3. 課程學分需送交本會審查。

         4. 應於課程結束一個月內繳交「活動成果報告」、完訓名單與滿意度調查回饋紀錄。

         5. 相關申請及所需文件下載:https://reurl.cc/zDbl6N

   ※ 各縣市公會辦理資訊彙整:https://reurl.cc/RevlVD

二、注意事項:

  1. 課程辦理當日須有本會幹部(以本會藥事照護委員會委員為佳1人以上()出席輔導。

  2. 相關申請文件一律採電子郵件繳交本會負責窗口(ftpa03@taiwan-pharma.org.tw)。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全聯會窗口林專員(02-2595-3856 轉分機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