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IP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

關鍵字搜尋(訴銷、廢止許可證;藥品品項異動;價格調整;藥品安全資訊風險溝通表;藥品包裝變更)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

1.0

 Q:因為要出國,所以可以先領第二、三次慢箋嗎?

 A:依健保規定,每次調劑至多給予三十日以內之用藥量,須俟上次給藥期間前 10日內,始得憑連續處方箋再調劑領藥,如遇預定出國期間超過一個月,於 領藥時出具切結文件,得先行領取下個月之用藥量,惟全部給藥量以二個月 為限。

 2.0

 預定出國期間若超過一個月,可在領藥時出具機票/船票影本;預領下個月的藥,小三通需機票加船票。

 3.0 

填寫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者切結書-下載

4.0

 H8:西醫-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預定出國,提供切結文件,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量案件(101.11文字修訂)。

 H9:西醫-經保險人認定之特殊情形,慢性病代領藥案件(101.11新增)。

 HA:西醫-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返回離島地區,提供切結文件,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量案件(101.11新增)。

 HB:西醫-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已出海為遠洋漁船作業船員,提供切結文件,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量案件(101.11新增)。

 HC:西醫-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已出海為國際航線船舶作業船員,提供切結文件,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量案件(101.11新增)。

 HD:西醫-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罕見疾病病人,提供切結文件,一次領取2個月或3個月用藥量案件(101.11新增)

一次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總給藥量者切結書-下載
建議下載後改好藥局相關資料存檔,方便隨時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