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健署「醫事機構戒菸服務補助計畫」修正後作業須知及修正後契約書一式2份,進行換約事宜!
對於現行合約中的醫事機構,國健署統一於近期陸續寄送新的合約書及作業須知,如願意繼續執行戒菸服務者,請務必於
9/9(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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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合約書用印後寄回國健署(10341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未寄回者,視為合約終止。
*小編提醒,收到合約書就快點用印寄回,才不會忘記喔!
選擇繼續執行戒菸服務者,記得花點時間看一下合約書及作業須知的內容喔,以免不知道新規定而被核刪!
日後年度服務量將分為3階段(衛教及給藥分別計算)
第1階段:120人次為上限,簽約就是這個數字而已
第2階段:120人次-420人次,可於每個月向國健署提出申請
第3階段:420人次以上,本年度須於9/16前向國健署提出申請。明年開始,每年10月份方得提出申請。
所須表格都可至國健署-戒菸治療服務與管理窗口網站下載
https://ttc.hpa.gov.tw/Web/Essentials.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