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師公會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109年2月26日召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討論會-會議紀錄
會議決議:
1.本(109)年「全民健康保險藥品費用分配比率目標制」藥價調整延後半年,於8月底公告,10月1日生效。
2.因疫情關係造成原料藥短缺導致藥商製藥成本增加及輸入藥品成本增加一事,不宜由健保藥價補貼。為避免因原料藥和製劑成本考量而影響藥商製造或輸入藥品之意願,建議由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九條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予以補貼。請食藥署蒐集藥商成本增加等相關態樣以符合公平性及紓困之必要性,並請醫事司納入紓困條例授權辦法。
3.因疫情期間醫療機構提高藥品訂貨量,導致影響交易秩序問題,請食藥署研議介入之管理機制。